| 重庆楼市新政加大补贴,网友有话说! |
| 发布时间:2026-03-05 16:17:32 来源:MT 铭腾机构 阅读量:9 |
临近新春,重庆市住建、市规划、市商委、市税务、人民银行重庆分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发挥政策集成效应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涵盖6个方面,共22条政策细则。
对于购房者来说,这次的优惠力度还是很大的,直接降低成本并明确标准出了责任执行单位。政策涉及了多个方面,下面直接为大家梳理出了可以直接降低购房成本的关键信息: 对多子女家庭实施购房补贴 对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由房屋所在地区政府(管委会)给予二孩家庭2万元、三孩家庭3万元的补贴。购房补贴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责任单位:中心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 对首次购房和人才购房实施补贴 对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住房的居民,由房屋所在地区政府(管委会)给予新购住房成交总金额0.5%的购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供人才购房房票补贴。〔责任单位:中心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 鼓励给予“卖旧买新”补贴 鼓励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对在本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且在1年内出售市内原有一套住房的居民,给予新购商品住房成交总金额1%的购房补贴。对在同一区县1年内出售两套小户型住房,并新购一套大户型住房(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的居民,给予新购住房成交总金额1.5%的购房补贴。〔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管委会)〕 对“卖旧买新”客户实施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在全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责任单位:重庆市税务局、市住房城乡建委) 对“卖旧买新”客户实施专项补贴政策 指导市房地产业协会搭建平台组织开展住房“卖旧买新”服务活动,对购买参加“卖旧买新”活动的商品住房且在一定期限内出售自有住房的购房人,可享受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新购住房的专属优惠,以及延长认购期及无忧退房等“放心买”服务;指导经纪机构提供“优先卖”服务,促进一二手房市场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各区县政府(管委会)〕 对新购住房降低商贷首付款比例 对新购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的,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责任单位:人行重庆市分行) 全产业链支持“好房子”建设
优化住房供给,对于支持购买“好房子”项目定制化装修服务。对购买清水+装修包“好房子”项目,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冰吧)、洗衣机、电视(含激光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热水器(含电热水器、壁挂炉)、电脑(品牌机,含笔记本电脑,不含平板电脑、组装机)6类家电产品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最高可获取9000元补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委)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为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购住房时,拟购住房所在区县(开发区)有住房的,核减一套住房认定套数。〔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各区县政府(管委会)〕 除了以上几类直接降低购房成本的政策支持之外,新政还有家装家电联动优惠、城市更新支持旧房焕新、持续开展重大节假日促销活动并给予购房优惠等,旨在更好满足群众购房需求,释放住房消费潜力,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 |
| 上一条:没有了 |
| 下一条:政策定调与市场分化并行,2026年重庆楼市迈向“好房子”时代 |
扫码进小程序